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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特产办公室2012年招聘特产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湖北省兴山县特产办公室2012年招聘特产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县特产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产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县特产办公室招聘特产技术岗位人员1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此次招聘职数。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函[2011]614号)规定,对在湖北省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服务单位和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证明,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此项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并忠于农业事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5、身体健康;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园艺、茶学;

7、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②、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特产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9月20日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特产办公室,联系电话:13886663678,联系人:李述国。

3、报名:

①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兴山县特产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②传真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传真到兴山县特产办公室进行报名,传真号为:0717-2582205。10月15日前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发现传真的相关证件不真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于2012年10月11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颁发准考证。

(三)招聘

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科目为园艺、茶学专业的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6日上午8:00至10:30,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10月16日下午2:30以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下午3:00,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候考室。请进入面试考生必须于下午2:50以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考时,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候考室,并被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于10月16日晚上8:00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4、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特产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县特产办公室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公示结束,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人员必须在2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特产办公室报到,县特产办公室应在7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办者,将自动取消聘用资格,人员不再予以递补。延期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或聘用单位自行负责。

六、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和签订聘用合同,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七、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招聘工作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考生必须遵守招聘的各项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尊重工作人员,凡干扰招聘工作秩序,聚众闹事,辱骂恐吓工作人员的,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表日期:2012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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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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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执业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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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工作单位

 

应聘

岗位

 

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个人

特长

 

 

是否服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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