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信息
· 因工作需要,清华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岗位职责
应聘条件
二、待遇
按清华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非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清华大学有关规定办理。
三、所需材料
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于2012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国际处邮箱(overseas@tsinghua.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通过初选者将接到通知安排面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期间恕不接待来电来访。
附件:应聘登记表
清华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