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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全市大中型企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统筹平衡、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招聘方案公告方式

此方案在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

五、报考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9月21日。

报名地点:株洲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802室)。咨询电话:0731—28686025。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报《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资格审查

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对应聘者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对其所提交的原始证件进行审验。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未达到报考比例原则上不开考,但经请示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和考察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

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8:30—11:00(暂定)。

地点: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暂定)。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拟录取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专业测试及考察: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及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实践经验现场测试,工作单位测评考察等情况。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四)体检:考察结束后,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后,将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室0731—28686056。

此方案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1

附件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0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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