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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为浙江省水利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全省水利战略发展研究、规划编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发展战略研究、水利规划编制两个岗位各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条件(不分岗位):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要求;

2、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6年9月13日后出生);

3、水利类专业毕业,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并具有较高层次科研机构中从事水利规划、设计、研究工作经历者,面试时给予优先评价。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箱为ghyjzx@zjwater.gov.cn。

  3、报名材料:报名表(样式附后),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报名材料打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者。

  此次招聘的两个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考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招聘单位要求应聘者就水利规划、设计、研究等领域工作经验、业绩成果以及对招聘岗位认知、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并答辩有关问题,综合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实绩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水利网(,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和结果相关信息仅在浙江水利网发布,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26528(人事处);0571-87826546(驻省水利厅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302138(郭小姐)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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