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度均采用满分100分制。 1、笔试:内容包含行政管理、法律和报考职位相关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人数少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计算的面试人数时,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