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及相关单位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按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版)(安公局函〔2012〕8号印发)》审查,并提请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于8月22日发给准考证,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