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认定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递交《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准考证主证》及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加分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A4纸)。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80元考务费,在《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