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后,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不再折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额1:1的比例(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在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进行。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如遇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如遇拟被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