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考职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