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8月12日在通许县门户网(网址:)、通许县教育网(网址:)公布招聘岗位的递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而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8月13日18:00之前到原报名地点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