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
4、计生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6、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拟录用笔试成绩前20名为文书类临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