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招聘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由考生凭身份证于8月27日到石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二楼)领取,不再另行通知。确认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告知取消或核减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