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批、人员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的相关规定及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由市、县两级审批制度的要求,对确定的聘用人员填写《荆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并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省规定的新聘用人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