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和录取 考试方式为:面试。 按照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制定的招聘实施办法执行。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