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是非公务员身份。工作期间,市委组织部、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2年。每月生活费1200元,任职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发不低于6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 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