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截止报名时,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在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另加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