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最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60分以上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