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确保公平公正。成立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人社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除制 卷、阅卷绝对保密外,其它事项一律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公开,考试考核结果公开,拟聘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