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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响乐团2012年7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交响乐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交响乐团为浙江省文化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交响乐、管弦乐以及相关铜管、木管、室内乐的创作、演奏和教育、推广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小提琴演奏员、低音提琴演奏员、长号演奏员、大管演奏员各1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条件: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小提琴、低音提琴、长号、大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文化厅网站(,“招聘信息”栏目)

  其中,浙江省文化厅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和邮寄方式均可。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止,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来信请寄:浙江交响乐团办公室(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详细简历、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三张。以上材料各提交1份,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3、资格审查。本团将于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如合格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的3倍,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时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现场演奏与综合素质评估相结合的形式,总分为100分。

  成绩构成:1、自备曲目(古典曲目和现代曲目各一首),占50%;现场视谱演奏(曲谱有乐团招聘小组准备),占20%;针对应聘者本专业相关材料(获奖资料及参加社会实践材料等)进行业绩评估,占10%;现场综合表现力,占20%。

  考试最低合格分为7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参加考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按1:1比例确定。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本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进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杭州市曙光路29号商务楼五楼办公室(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5119613(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571-85212196、85211741(省文化厅人事处)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交响乐团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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