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考采用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办法,先面试后试教,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10分,采用现场问答的形式测试应聘者有关教育、教学等专业能力以及仪容仪表、普通话、粉笔字等职业素质水平。试教占90分,试教内容包括考查应聘者对应聘学科的教学基本素养,对教学目的的定位,以及对教学过程的把握等。获得市、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