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 年、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定向考录职位。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要出具县委组织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根据聊发 【2011】18号文件规定,在本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定向考录或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考生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名额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政府 第二办公区门口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