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初定为7月4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以常规检查为主,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者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 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