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复审组,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等材料(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