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综合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科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并公示笔试结果。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