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体检和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