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普陀区农林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区范围公示 3 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征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后,按招生计划的 1:1 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