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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2012年两保站(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基层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城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编制管理意见》(长办发[2007]50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长沙高新区区辖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居需增补的13名两保站(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新招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原则上三年一聘,由镇(街)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
  此次招聘的13名两保站(中心)工作人员全部面向户口在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在高新区人才中心委档的除外)城乡居民。
  四、招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接受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报名,不接受家庭有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行为的人员报名);
  (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能胜任两保站(中心)相关工作;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2岁以下 (1980年6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牵头,组织人事局指导,纪检审计局全程监督,委托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工作。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周一)至6月29日(周五)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河西麓谷大道668号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18路、18路公交车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站下车即到)。                       
  3、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填写《长沙高新区两保站(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4、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
  (4)镇(街)出具的家庭无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行为证明;
  (5)应聘者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5、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6、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缩减招聘计划。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3日(周二)上午8:30-11:00 (暂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时事政治、公共知识及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范围; 
  4、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时量为150分钟;
  5、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 :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写作得分高低确定排名;
  6、笔试成绩在长沙高新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7月6日(周五)(暂定)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4、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成绩汇总
  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均需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七、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2、考察采取走访调查、面谈、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
  3、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长沙高新人才网公告。
  八、体检
  1、体检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前将在长沙高新人才网()发布信息,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 格;体检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自 理。
  九、录取与试用、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察、体检结果,从合格者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劳动保障局和社会事业局商定各镇(街)两保站(中心)拟聘人员名单并报 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后,各镇(街)办理两保站(中心)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合 同期满日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不予以续聘。
  十、其他事项
  1、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聘用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长沙高新人才网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政策咨询:杨浩 电话 88995541),报名点咨询:88995235
监督电话:8899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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