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广播电视台为国家认定的主流媒体,县政府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因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记者4名(男女各2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新闻事业。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考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30日下午5:30前
2.报名地点:怀宁县广电中心二楼
3.报名材料: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2012年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近期l寸照片2张
4.联系电话:0556—5167909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后统一接受笔试和面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男女分类计算),不足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参加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同分者同时参加面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试用人员,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试用期内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本次考试成绩排序依次替补。
1.笔试内容: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及新闻写作。笔试成绩(100分)按60%计入总分。
2.面试内容:新闻工作者应具备的知识面;口头表达能力及基本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面试成绩(100分)按40%计入总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1.考试入围者经体检合格,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县广播电视台正式予以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其档案及其各种关系实行社会化管理。
2.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月基本工资1500元,并纳入新闻岗位同类人员业绩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县广播电视台将为聘用人员办理聘期内的相关保险;聘用人员如在聘期内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将予以解聘。
五、此招聘条款由我台负责解释。
怀宁县广播电视台
二○一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