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 专任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以试教成绩为准,辅导员以面试成绩为准。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