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药学院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学生工作助理1名,新录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方式按浙江大学相关规定和政策执行(经费自筹)。招聘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有意向者,请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yufeibo@zju.edu.cn。经面试考核后择优录取,待遇面洽。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垂询电话:88208416(余老师)
人事处
2012年6月13日
附: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职位
职数
招聘条件及要求
药学院
学生工作助理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医药类专业毕业生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应聘截止时间:201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