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档案、毕业证、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原件送交县教育局。凡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逾期未送交上 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现有提供假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