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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为 进一步改善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以下简称“省粮油质检站”)人才队伍结构,提升粮油检测和科研业务水平,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 精神,现就省粮油质检站2012年面向社会引进2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选拔优秀人才,为省粮油质检站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地进行,成立“2012年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粮油质检站。

  三、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聘用

人数

报 考 条 件 要 求

 业

学历

(学位)

 龄

专业

技术

800001

1

生物化工及相关专业

研究生           博士)

30周岁以下

专业

技术

800002

1

农副产品加工及相关专业

研究生           博士)

30周岁以下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招聘岗位中的条件外,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6月11日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粮食政务网()、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等网站和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6月26日17:00止。

  应聘者需填写《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1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交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名时应聘者还须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条件所需相关材料复印件,面试前提交原件审核。

  2.报名地点。省粮油质检站(地址:潜山路432号徽颐安港大酒店十楼)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传 真:0551-5632306        联系电话:0551-5632300

  联系人:王静                电子邮箱:zjz@ahls.gov.cn

  (二)专业测试方式、内容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拓展能力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于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时间每人30分钟。

  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7名考官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平均分。平均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粮食政务网、省粮油质检站网站公布。

  (三)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暂定在6至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省粮油质检站(地址:潜山路432号徽颐安港大酒店十楼)。

  (四)考察与体检

  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由省粮油质检站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 自理。因考察和体检等方面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于12月31日前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安徽粮食政务网、省粮油质检站网站上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粮油质检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粮食局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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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粮食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5632300(省粮油质检站)

  2870621(省粮食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2870618

 

  附件: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1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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