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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学院是一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座落在绿树葱茏、风光旖旎的南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多人,专任教师77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35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120多人、硕士学位320多人。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1000多人,硕 士研究生1000多人,留学生300多人,开设有54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1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1 个、广西高校优质专业9个;拥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经过50多年的努力建设,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一批成果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广西科技进步奖等重大奖项。学校现有广西高校重点教学实验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2个;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立项2个;自治 区级精品课程31门,其中广西教师教育精品课程14门。学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八桂学者” 2人,八桂名师2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2人,广西优秀专家3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7人,广西青年科技奖1人,全国优秀教师5 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中国科协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1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5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3人。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 学团队5个、自治区教师教育学科教学团队2个。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对应聘教师岗位者应具备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对应聘教辅岗位者应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5、要求具有全国统招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外语一般要求通过国家六级以上考试;计算机一般要求通过国家二级以上考试,要能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 名时间至2012年6月13日。符合我校招聘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下载《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填写(所填内容要求必须真 实),另需向人事处提交相关自荐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论文著作、社会兼职、家庭情况等)以及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 证书、成绩单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面试时要求带原件审核)。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后转各具体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遴选出考试人选。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应聘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试讲和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博士研究生或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学 校根据人才引进类别的不同,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由政府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每组考官的三分之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对应聘教师岗位的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环节,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科研能 力。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人事处在学校网页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要求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人事处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研究。

2、学校对拟聘人员考核结果及用人单位意见、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人事处在广西师范学院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出商调函,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六、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达到我校人才引进要求和条件的高层次拔尖人才,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组,主要职责是监督考试、

考核及聘用的全过程,并向社会公开设立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3908523),认真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包括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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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老师 江老师

地 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 编:530001

电话、传真:0771-3908854

Email:rensc@gxtc.edu.cn

 

 

附件一: 广西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doc
   附件二: 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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