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前到招聘办公室(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9号原省委 大院3号楼303室)提供大1寸照片5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和 复印件,进行资格验证,通过验资具备参加笔试资格,发给准考证。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验证人员的比例达到1:3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