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