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验动物科学部兽医1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动物医学或畜牧兽医学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2)掌握兽医医学基础理论、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医学及动物疾病诊疗综合知识,并具有临床实习经验及一定的兽医操作动手能力;(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1)负责实验动物普通疾病的诊断、治疗;
(2)按医学实验动物的标准要求,指导实验动物的饲养管理、繁殖和疾病防治等各项工作;(3)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