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聘者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递交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未婚或结婚证明(已婚附计生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复印件,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