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始兴县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细则》(始人社〔2011〕2号)有关规定,参加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考时要提供由始兴县“三支一扶”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服务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年度考核情况、是否符合加分条件等),逾期未提交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