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包括实践能力考核和面谈两部分。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考生放弃参加面试,可按 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实际操作水平、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先进行实践能力考核,再集中进行面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60分,其中实践能力考核占60%,面谈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