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 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到应聘人员的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