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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文化馆2012年5月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的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群众文化事业队伍建设,推进文化馆工作的进程,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同意,鹿城区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群众文化事业,有较高的艺术专业水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4、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以及专业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鹿城区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30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鹿城区文化馆(鹿城区东游路65号三楼)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

  必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在A4纸上,不要裁剪)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鹿城区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并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报名人员的招聘资格。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4)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开考。

  (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和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时间,统一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

  四、考试

  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形象、举止、语言表达及活动组织的思维和即兴创作与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笔试对象。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进入笔试的人员按照公告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具有笔试资格的人员,本人确认不参加笔试的,其空缺笔试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笔试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鹿城公务网(),考试时间、地点届时详见公告及准考证。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的30%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招聘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届时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咨询电话:88379968

  附件:

鹿城区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计划表

报名条件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户籍

001

1

不限

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

鹿城区

002

1

不限

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影视表演

戏剧表演

鹿城区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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