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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用工招聘简章

 

 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用工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本公司拟招聘一批合同制用工,以劳务派遣形式定向派遣到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

 

 

 

 

 

 

 

序号

岗 位

招聘人数

性别

要求

学历

要求

所需专业

备 注

1

总服务台

2

专科及以上

外语、文秘、商务礼仪、行政管理相关专业

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高1.65米以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应变能力,年龄不超过26岁

2

文 秘

1

男女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新闻传播相关专业

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公文写作能力,文稿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过优先,年龄不超过30岁

3

综合审批窗口

1

男女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有相关经验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0岁

4

系统维护

1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熟悉主流的计算机开发语言、数据库和网络技术,熟练掌握行政管理或信息化应用的相关理论及基本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0岁

5

档案、行政管理

1

男女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有相关专业或2年以上档案管理经验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0岁

二、薪金待遇

享受市行政服务中心聘用制人员同岗待遇。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研究决定、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2、对聘任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宿迁市人力资源市场(洪泽湖114号)

(三)有关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求职登记表》、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③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未尽事宜由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处负责解释。

五、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定向派遣至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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