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仍相同的,另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届时,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其中,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档案转接手续的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