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 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规定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新的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