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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和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见附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应聘人员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历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地点请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畜牧兽医在线网站(查询。)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人:方艺瑾

联系电话:024-23226552

辽宁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

(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58号)

联系人:姜楠

联系电话:024-88413208    024-88413908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辽宁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一科。按规定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对拟聘人选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核

用人单位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 计划信息表.xls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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