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雇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合同。薪酬按市机关单位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月薪70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详细可查阅 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