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审。招聘(遴选)办公室根据初审意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聘(遴选)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意见,加盖招聘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考生,不予报名。因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聘(遴选)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