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资格证书等)。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