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到相应院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院部规定。考 核结束后由院部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做出书面鉴定和评分。按考生面试(占60%)和考核(占40%)的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