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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2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单位地点:锦州市)计划招聘2个岗位3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12年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一),专业条件参照省人社厅公布的《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省人社厅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省国土资源厅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招聘人员的报名、考核等工作。

三、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招聘计划通过辽宁国土资源厅网()、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将填写完整的《2012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化工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发送至esther628@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公开招聘”字样。

报名咨询电话:0416-2972379,024-62789205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证书原件(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进行考核,对报考者专业水平、业务能力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现场资格审查与考核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需递补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考核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省人社厅统一进行。拟聘用人选将在辽宁国土资源厅网()、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疑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本招聘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附件:

1、 计划信息表.xls

2、 报名表.doc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二Ο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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